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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:济南专业离婚律师 网址:http://www.jnzylhlaw.com/ 时间:2014-09-17 17:09:46
负心丈夫不守离婚协议 妻子引产起诉索取赔偿
徐女士与马先生离婚后进行了引产手术,马先生拒绝按照离婚协议对徐女士进行赔偿。徐女士将马先生起诉到法院,要求法院判决马先生一次性支付其赔偿费6万元。近日,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。
原告徐女士起诉称,她与马先生原系夫妻关系,后因在她怀孕期间,马先生认识第三者,背叛了她,导致两人夫妻感情破裂,并于2012年5月2日协议离婚,并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,当时徐女士已经怀孕22周。根据双方签订的《离婚协议书》约定,徐女士进行引产手术,马先生一次性赔偿徐女士引产期间产生费用及产后调理,营养费用共6万元整。同时,还对如果徐女士丧失生育能力、手术发生意外等可能出现的情况如何补偿进行了约定。但是,在徐女士做完手术后,多次找到马先生要求其支付所承诺的补偿款,却一直被马先生拒绝。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徐女士将马先生起诉到丰台法院,要求法院判决马先生一次性支付其补偿费人民币6万元整。
目前,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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